以案示警!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示案例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
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警梅监督局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切勿心存侥幸,州市制品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市场售假及时清理变质或超期食品,管理
【案例警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仅允许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布治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理制劣肉本案中“腊肉”过氧化值超标,典型
案示案例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案示案例编辑:罗欢欢
案示案例审核:张英昊
案示案例确保所售食品合规安全。警梅监督局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州市制品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市场售假超限量添加,管理经检验,布治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理制劣肉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确保肉类原料来源可溯、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可能产生醛类等有害物质。有2个批次分别检出“猪圆环2型病毒核酸”“副猪嗜血杆菌核酸”呈阳性。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案警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可能损害人体健康。涉嫌构成犯罪。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检疫合格,触碰法律红线。【案例警示】
过氧化值是衡量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2026年3月,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